Keith vogt代理,平克出击
 
2018年8月15日,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公布新案件,这次的原告是Pink Floyd,案号为18-cv-5562,其代理律师事务所为Keith Vogt。
 
Pink Floyd (1987) Limited is the business entity for the iconic band PINK FLOYD. 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址在United Kingdom。该公司的注册商标如下所示:
 
   
 
以上商标中,卖家们最常采用的的是“Pink Floyd”,例如:
 
 
各位电商朋友如有以上相同或者相似情形,请尽快下架相关产品,谨防被诉。
经核查,此次诉讼已经法院作出缺席判决,以下为本案未及时处理的被告名单:
 
        
Pink Floyd是2018年才开始参与品牌侵权的投诉大军之中,在此案之前,其向美国联邦法院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提起过一起诉讼,案号是18-cv-3996。目前,我所代理了约15起由Pink Floyd起诉的跨境电商商标侵权案件,和解金额大多在40%-70%这个区间内。
 
近两个月,伊利诺伊州北区法官官网公布的案件很多,敬请电商朋友们小心谨慎。未被起诉的,要严格核查店铺中的产品情况,尽快下架侵权产品,已经被起诉的,尽快联系我们,以避免更大的损失。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为跨境电商朋友提供应诉或和解的法律服务,是国内处理同类案件的先行者。瀚诚律师提醒您:为避免侵权风险,请不要随意售卖或展示未取得合法授权的产品。如有售卖或展示,请立即下架。
 
如您是上述18-5562(Pink Floyd)案件的被告,如果您打算处理上述纠纷,争取将案件了结并且拿回账户,您可以联系我们,即便该案已被缺席判决,但我们仍然可以为您争取结案及追回部分损失金额。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跨境电商法律服务团队:
王卓新律师:CALL:15012983050  QQ: 415708025
张颖馨律师:CALL:13802252641  QQ: 271535048
刘雪姣实习律师:CALL:13242033110  QQ: 514316242
刘海峰律师:CALL:13823288903  QQ: 24878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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