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阶段性降社保费率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 彭小坤
 
    本文己发表于HR730、CCH
    今年两会期间委员们就社保问题议论纷纷,矛头主要指向社保缴费比率,一时间降低缴费比率的传言四起,甚至一些地方就此先行先试,成为媒体头条。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正式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的规定耐人寻味。
   《通知》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为期2年,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一是养老保险费率降到20%或19%;二是失业保险费率再降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三是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和生育保险费率0.5%。    《通知》同时规定要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此次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说明近期经济形势确实不容乐观,此前只有2008年金融危机时有过类似政策。另外一个方面也说明企业社保负担很重,光养老一项,降低后的费率也还达到20%或19%(深圳除外)。这些具体的措施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不得而知,而且这也还只是阶段性的措施。为何只是阶段性?为何不一步到位大幅降低?原因很简单,我国社保尤其是养老保险整体上其实是入不敷出的,某些地区更是寅吃卯粮,根本就不够用。一方面是企业社保负担很重,另一方面却是收支不平衡,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只能从国家财政上想办法,必须把垄断性行业国企的红利用来充实社保,不然临时性降点费率并不能平衡各方利益。
    正是因为社保费率高,所以社保基数问题也一直如影随形。为了减轻社保负担,很多企业,甚至很多员工都不愿意足额缴纳社保,这虽然是违法行为,但却非常普遍。一旦员工快达到退休年龄,就开始算旧账,要求企业补缴,因此产生大量劳动纠纷和上访事件,整个社会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此外,尽管国家早在2009年就规定了在全国范围内养老保险可以自由流转,但时至今日,很多地方连省内流动都没做到,更不用说全国范围了。而很多制造业员工实际上是在不同省份流动工作的,现行政策的不到位,使得这些员工对缴纳社保也不热心,再加上CPI高企,他们更愿意现在手里持有现金,将来老无所养的事他们顾不上,国家一样需要买单。
    对于深圳而言,如何落实《通知》精神显得有点啼笑皆非。深圳的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纳费率是全国最低的,只有14%(非深圳户口更低,只需要13%),根本无从降起。而且全国流转最低要求是12%,深圳也没办法再降了。生育保险深圳1994年以来一直按自己的操作与医疗保险合并在一起,这样其实是最简单的,因为生育保险中的生育津贴制度不仅操作复杂,而且企业负担一点都没减轻,还多了很多手续和纠纷。后来因为2011年社保法出台,不得不单独设立生育保险,最后索性就按省里规定办,实施不到2年,《通知》又来了,要走回去,真是劳民伤财。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2107、2109室 粤ICP备15101793号

| Konrad Sherinian律师事务所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企业邮箱登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