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退休工难买社保?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    彭小坤
本文己发表于HR730  
一早看报纸,吓了一跳。现在广东省正在开党代会,《南方都市报》A10版有以下报导:“企业:返聘退休工难买社保”、“汪洋:双方都愿意,该成全”。“汪洋现场督办,省人社厅承诺解决”。
这不改变了国家现有的退休制度么?这可事关重大啊。
再往下看具体内容,感觉更有意思。文章大意是来自清远的省党代表达世龙同学向汪洋同学“报怨”:刚满50岁,精力充沛,就要退休了,真可惜。企业返聘她们,但买不了社保。汪洋同学找来省人社厅副厅长林应武同学帮助解决。报导中达世龙同学称他们希望能灵活一点,返聘回来可以继续买社保,特别是工伤保险。当天下午省人社厅厅长欧真志同学找到达世龙同学,向其解释称:根据法律法规,只要是和企业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的员工,都依法享有社保待遇;欧真志同学还承诺会尽快解决好办理好:中午已经和清远市人社局专门研究,将尽快给你们办理有关的社保业务,解决好返聘大龄就业人员工伤保险的待遇。
至此真相大白,原来是标题党,只是解决工伤保险问题,不涉及养老保险问题。
实话说,要是退休返聘员工能够继续买养老保险,虽然可以在某个角度上理解为会增加社保收入减少社保支出,但却也未必:因为个人账户增加后正式退休待遇也将增加,这笔账不能简单地算。此外,如果允许退休返聘员工能够继续买养老保险,退休年龄实际上是后移了,这又会给新增就业者增加压力,他们的工作机会更少了,新毕业大学生的压力也会更大,这可不是小事。
解决女员工退休返聘的问题先要解决女员工干部工人身份的问题。现在退休制度与档案和户籍相对分离了,再凭档案记录来判断是否干部工人身份、是否55岁还是50岁退休已经过时。各地操作很乱,有的坚守档案,有的看劳动合同填写的岗位,有的糊里糊涂。实话说,女员工干部工人身份的区分确实已经非常没有必要了,操作中也给用人单位和员工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男员工原来不也区分干部工人而区分退休年龄么?现在不也统一成60岁了么?这个问题先解决了,女员工返聘的压力自然就小了。当然了,这个问题也影响年青人的就业,所以媒体喊了多年政府仍然没动静,只是一些地区通过操作来放宽了一些尺度。其实女职工退休年龄差异还涉及年龄歧视问题,一直也为人诟病,现在应该是解决的时候了。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是劳动关系,肯定是买不了社保的,所以也确实会产生了返聘期间受伤处理的法律麻烦,不能按工伤处理,但确是因工作而引起,按现在的理解属于民事关系中的人身损害案件,用人单位使用此类人员多少也有点投鼠忌器。参照上海的一些做法按特殊劳动关系来对待或许是解决的路径。
领导过问,问题当然解决得快,不过也得看回国家的基本制度,所以有了前面的故事。一方面是领导高效讨论社保问题,另一方面最后的落脚点是工伤保险待遇,巧妙地在现在基本制度框架下解决了部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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