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1.用人单位需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向劳动者支付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报酬,但劳动者自己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或医学观察的除外。
2. 如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做核酸检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解释新冠筛查相关政策;如劳动者仍坚持拒不配合,用人单位可拒绝其上班且无需支付工资。
3. 疫情期间,劳动者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涉及运送防疫物资等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工作或要求到原疫情严重地区但已被确定为低风险地区工作、出差;不得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治疗、医学观察、医学检查、隔离。

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的规定Q&A
 
(深圳人社2021年6月18日发布https://mp.weixin.qq.com/s/iOkruiYYVIqMx8CX0RHgWQ
 
Q1:劳动者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工资怎么算?
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人社厅相关规定,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报酬,应予支持。
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不予支持。
 
Q2: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核酸检测的劳动者上班吗?
根据深圳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主动筛查的要求,深圳对全市市民(含户籍人口、外来人口)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
用人单位如遇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向劳动者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劳动者若坚持拒不配合,用人单位可拒绝其上班,劳动者停工期间视为其个人原因导致,可作事假处理,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该期间工资。
 
Q3:疫情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在职工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劳动者隔离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这类人员包括,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被依法隔离者或来自疫情相对严重地区的劳动者。
受疫情影响企业与招用的劳动者不能依法及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可通过协商合理顺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
对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也不得因此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Q4:对于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可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对依法实行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不得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Q5:受疫情影响,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合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疫情防控态势下,符合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合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一是涉及运送防疫物资等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劳动者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无正当理由拒绝的,用人单位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处理,属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到原疫情严重地区但已被确定为低风险地区工作、出差,劳动者无正常理由拒不服从,用人单位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处理;
三是劳动者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治疗、医学观察、医学检查、隔离,影响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如出现拖欠克扣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害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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