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员之死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 彭小坤
本文己发表于众诚昆仑、HR730、CCH
       这两天媒体报导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深圳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一名程序员死亡的事件。据媒体披露,中兴网信可能需要缩减编制,而该程序员所在部门以及HR希望劝退该员工,在沟通过程中未能就股份转让等事谈妥,程序员选择了最为激烈的方式抗争。
       是什么原因让一名父亲放弃生命,放弃两个孩子和其他的家人?是用人单位过于严苛还是国家政府责任缺位?是性格因素还是社会压力?无论是什么原因,我们都必须思考:思考人生,思考社会;思考责任,思考义务;思考法律,也思考管理。
        劳动就业是最大的民主,不仅事关个人收入,也是家庭的保障,更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事件核心其实就是就业问题,就是劳动问题。程序员号称“码农”,辛苦劳作,“钱多话少死得早”。钱多不多笔者不敢妄议,但死得早却是一语成谶!才40出头啊!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怎么忍心做出这样决绝的选择呢?
难道不可以避免么?
       作为用人单位,尽管有管理需求,难道不可以考虑调岗或给予程序员其他选择么?难道不可以采取更宽和的表达方式么?调岗虽然会有可能需要调薪,但或许有机会促成变更。即便协商不果,用人单位的真诚员工是能够感受得到的,就算不一定能够心怀感激,但程序员至少不至于对人生绝望。
程序员的学历和履历可谓相当不错。能在那个年代通过激烈竞争考上北航,学习一定是优秀的;能在华为呆上8年,还能为中兴服务6年,显然也是有竞争力的。他担心什么呢?他又为何不愿意重新再来?是就业竞争压力大且无法再像年轻时一样拼身体,还是油尽灯枯对自己的将来没有信心?是否缺乏沟通与引导,致使自己不能正确面对困难?我们不得而知。
       国家立了法之后是否就已尽责?是否剩下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博弈了事?显然也不应该。法律不能包罗万象,但法律绝对不能置身事外。除了劳动法的离职补偿,国家的就业培训以及失业待遇能否真正满足社会的需求以帮助员工降低无助感也是国家需要面对的。而游离于劳动法公司法边缘的“股权”纠纷无论是真实股份还是虚拟股份抑或只是分红权,一直以来都是焦点问题,这也应该是国家层面上需要规范的制度,不能仅靠当事人双方简单地约定。或许这是程序员之死的最后一根稻草。
悲剧更多的细节我们无从掌握,或许各有各的版本,而且也难以评价。但社会的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需要各方多一份耐心,多一份慈悲,不仅要遵守法律,更要有人性思维。换位思考永远都不会过时,而且应该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无论从任何角度看,生命都是最宝贵的!出现这样的悲剧,我们都有责任!请抚慰亡灵,也请自我剖析,以绝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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