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真的放假了!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 彭小坤


本文己表在HR730
鞋子掉下来了,不过不止一只,而是两只。
深圳市政府办公厅720日下文,抬头是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称经国务院批准812日、23日增加放假两天,深圳市及中央、省驻深部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团体放假我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单位和社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这些与广州亚运的表述都是一样的,放与不放,都可以找到依据。在这模糊表述之间,可以看出政府是希望企业能够放,但又不敢直接要求放,所以虽然是经过国务院批准,还是给大家留有余地。看来国务院还是清楚法律的界线,也明白自己权力的范围。
可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4日再丢了一只鞋子下来,立即激起千层浪。该局在下发的《关于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企业工资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于在2011812日和823日放假的企业员工,企业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确因工作需要,企业不能安排劳动者在2011812日和23日当天放假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尽管抬头还是各有关单位,但意思再明白不过了:企业这两天放假的要给钱,不放假的要补休。尽管文件中还是没有一个字要求强制放假,但显然天平已经转向另外一个方面。
这假一放,对于营造喜庆气氛固然有帮助,对于老百姓来讲也确实是难得的实惠,但另一方面,企业更加头疼了: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了,还有计划的问题。钱可以算得很清楚,就是两天工资,约等于增加月薪成本的十分之一;而工作安排可能就更麻烦,听说有进出口企业,因为海关放假而无法正常出关,所以再三央求并在承担海关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的情况下得以恩准,并已安排了员工相关工作,现在一声令下要放假,企业马上傻眼。虽然说可以补休处理,但员工坚持要求当天放假参加喜庆活动呢?如果企业坚持不放,必然与员工产生激烈冲突,在这关键时刻,要是出事,那可真是大事。所以,就算是真的当天无法放假,企业至少也得事先知会将安排补休,否则员工仍然可能不接受。
其实前面的深圳市劳动部门的文件也不新鲜,只是抄了奥运期间北京市劳动局的文件而已,而更厉害的小李飞刀却还在后面。文件下发的同时,内部纪要也已下达:不能放假也不能安排补休的,产生纠纷时员工加班参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执行。也就是说除了上班当天发工资外,另外再发200%工资。这比休息日加班还厉害(其实加班的概念与年休假的概念完全不是一个逻辑体系上的东东),如果不放假,不补休,钱再给多一倍!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2107、2109室 粤ICP备15101793号

| Konrad Sherinian律师事务所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企业邮箱登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