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征收社保的利益博弈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 彭小坤
 
本文已发表于“瀚诚劳动法团队”微信公众号、HR730、CCH、LexisNexis
 
        新年来临之前,有关部门终于刹车了:之前沸沸扬扬的税局统一征收社保一事因为矛盾重重而有所调整,除机关事业单位外的其他企业的社会保险仍由社保部门征缴,暂时告一段落。
       2018年用人单位最关心的事莫过于税局统一征收社保一事了。自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用人单位立即感受到了压力,不只是将来会因此增加成本,甚至可能会被追究过往社保缴交不足额的责任!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为其法定义务,社保部门依法征收也是其法定职责。本来都是天经地义的事,各自依法执行即可。但是,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利用信息不对称或理解分歧,没有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尤其是养老保险。而国家用工制度改革时把原来的固定工全部合同化,并转由国家社保承担退休待遇,可是社保制度才刚刚开始实施,入不敷出,所以一直以来养老保险就是寅吃卯粮,有些地方甚至是空帐运转。现在老龄化提前到来,整个社会未富先老,养老保险基金肯定是不够用的!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正在调整退休制度,推迟退休已成定局。提高缴费比例也是个办法,但是社保比例,尤其是养老保险的比例已经非常高了,国家不可能再提高了,再提高只会导致更多企业不缴或少缴。除此之外,另外一个办法就是加大征缴力度,以做实社保账户,在此背景下才有了税局统一征收社保的制度改革。
       税局统一征收的秘诀就是税局掌握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信息,要是用人单位还是按原有办法缴纳社保,非常容易被查,但用人单位不敢得罪税局。不缴社保或少缴社保并无刑事责任风险,但税局一旦介入,就可能同时查税,一旦查到税有问题,轻则补税,重则入刑!尽管个人所得税缴交基数和社保缴交基数之间的差额也有一定的解释空间,但长期如此肯定过不了关。这么一来,用人单位躲无可躲,只能自觉调整社保缴纳办法。
        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应对招数,有设立关联公司两头发钱的,有把矛盾转移到派遣公司或外包公司的,也有通过报销方式走成本路线的,甚至还有发现金的。不过这些都只是雕虫小技,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和实质问题,甚至还可能带来其他用工风险,只有依法缴纳才是出路。
        其实很多用人单位知道国家的难处,也愿意将来规范缴纳社保。但是,最令用人单位害怕的不是将来要依法缴纳,而是税局介入后出现的对历史上社保缴交不规范问题进行“秋后算账”。要知道,目前可能只有深圳等少部分地区只追缴两年的养老保险,更多地区由于现实需要,追缴年限往往不受任何限制。一些地方政府正苦于养老保险不足,借机大征特征,动辄通过法院直接执行,不只是要补缴,还要按日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被追缴的用人单位固然是咎由自取,但确实也是苦不堪言。本来经济形势就不好,中美还在打贸易战,怎么经得起再这样折腾,估计想死的心都有了。
       可是开公司容易注销难,不是想死就能死的,所以无计可施,人心惶惶。其实就业很大程度上依靠中小微企业,而中小微企业缴纳社保时确实又不那么规范,这些企业一方面国家在帮忙减负以提升竞争力,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面对税局征缴社保的压力,所以出现了两难困境。
       为了避免恐慌情绪蔓延,总理特别强调“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严禁自行集中清缴”,临门一脚的暂缓措施也是意识到了问题的复杂性。但是,这一措施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考虑垄断性国企利润直接划转以充实社保账户的办法,不然恐慌还会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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